“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系列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未知 时间:2014-05-05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4〕135号)的文件精神,为使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的学生资助工作水平,扩大资助工作的影响,充分发挥“资助育人”功效,经研究,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决定开展2014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系列活动。为使活动顺利开展,现根据学院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长,由学工处处长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宣传部部长、学工处副处长、各系党总支书记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活动目的
通过此次活动,广泛宣传国家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学生的励志、感恩和诚信教育,展现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勇于拼搏、奋发进取、自立自强的精神面貌。
三、活动主题
资助政策 助我成才
四、活动时间
2014年4月30月-5月31日。
五、组织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系列活动
(一)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宣传部负责通过学院宣传栏、校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特别是突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和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宣传。学工处负责通过在本处室网站开设宣传专栏、在校园内悬挂宣传条幅、通过校园广播等渠道宣传各项资助政策,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开展“资助政策 助我成才”主题班会活动。要求辅导员在本月组织所带班级学生召开“资助政策 助我成才”主题班会,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三)开展“资助政策 助我成才”黑板报评比活动。5月份有奖黑板报主题定为“资助政策助我成才”,要求13级各班级利用黑板报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
(四)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代表座谈会。拟定5月13日下午1点在第四会议室召开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代表座谈会,要求各系派10名代表参加。
(五)定于5-8月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走访活动,具体走访活动方案另行制定。
(六)做好励志成才优秀学生典型事迹的宣传。拟于5月中旬举行励志成才优秀学生典型事迹报告会,大力宣传和报道他们的优秀事迹。
(七)设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咨询电话和QQ群,咨询电话:0731-88116132,咨询QQ群:368241085。
(八)开展2014届毕业贷款学生的毕业确认,及后期还本付息等相关程序及政策的宣传。
六、工作要求
(一)要求各系于6月10日前将本系开展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总结材料(含活动内容、方案和图片)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各系、辅导员、各班级要认真按照学院要求组织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系列活动,积极向学生宣传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系列活动顺利实施。
(三)学工处负责撰写本次活动的总结,并及时将活动总结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长,由学工处处长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宣传部部长、学工处副处长、各系党总支书记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活动目的
通过此次活动,广泛宣传国家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学生的励志、感恩和诚信教育,展现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勇于拼搏、奋发进取、自立自强的精神面貌。
三、活动主题
资助政策 助我成才
四、活动时间
2014年4月30月-5月31日。
五、组织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系列活动
(一)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宣传部负责通过学院宣传栏、校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特别是突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和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宣传。学工处负责通过在本处室网站开设宣传专栏、在校园内悬挂宣传条幅、通过校园广播等渠道宣传各项资助政策,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开展“资助政策 助我成才”主题班会活动。要求辅导员在本月组织所带班级学生召开“资助政策 助我成才”主题班会,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三)开展“资助政策 助我成才”黑板报评比活动。5月份有奖黑板报主题定为“资助政策助我成才”,要求13级各班级利用黑板报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
(四)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代表座谈会。拟定5月13日下午1点在第四会议室召开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代表座谈会,要求各系派10名代表参加。
(五)定于5-8月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走访活动,具体走访活动方案另行制定。
(六)做好励志成才优秀学生典型事迹的宣传。拟于5月中旬举行励志成才优秀学生典型事迹报告会,大力宣传和报道他们的优秀事迹。
(七)设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咨询电话和QQ群,咨询电话:0731-88116132,咨询QQ群:368241085。
(八)开展2014届毕业贷款学生的毕业确认,及后期还本付息等相关程序及政策的宣传。
六、工作要求
(一)要求各系于6月10日前将本系开展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总结材料(含活动内容、方案和图片)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各系、辅导员、各班级要认真按照学院要求组织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系列活动,积极向学生宣传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系列活动顺利实施。
(三)学工处负责撰写本次活动的总结,并及时将活动总结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
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
勤工助学用工部门申请表 |
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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