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讲安全”活动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部 时间:2023-02-07
 

湘商职学函〔2023〕3号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学校春季学期开学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湘学安委办〔2023〕2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讲安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重要意义

  寒假及春节后历来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各类设施、设备和校车由于长时间停用,安全检验、检测如不到位,操作启动时易导致事故发生;教职员工由休息状态转换为工作状态,思想上容易麻痹大意,为事故发生埋下隐患;新招录的临聘人员培训如不到位或者未经过培训上岗作业,容易违反操作规程或不按章作业。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讲安全”活动,目的就是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做到校园安全与教育教学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要通过活动开展,迅速教育引导教职员工进入工作状态,掌握本职工作需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把握主要内容

  一是加强思想引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继续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

  二是加强法律学习。认直学习《安全生产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和《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把教职员工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等校园安全的法定职责讲清楚。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继续组织观看《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生产警示片》《警报》和《阳光护蕾》,将校园安全事故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让教职员工了解违法违规引发事故给学校、家庭、学生和个人带来的严重后果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鼓励教职员工积极主动查找身边隐患,强化隐患排查整治。

  四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要将《关于发动师生、群众检举揭发教育领域涉黑涉恶及校园周边乱点乱象线索的公告》张贴到学校校门口等显要位置。要创新安全宣传形式,发挥首创精神,通过“三微一端”手段宣传喜闻乐见安全知识作品,着力推动安全理念深入人心、落地生根,要在开学第一课开展防溺水、防性侵、防欺凌、防暴力伤害、防踩踏、交通安全、食品与卫生安全、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等安全教育,组织全员应急演练。

  五是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开展形势分析研判,全面分析研判本地本校面临的安全形势,对校内设施设备和校园周边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按要求录入“湖南教育安全管理平台”,推动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清零。

  三、认真组织部署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要认真开展“开学第一课讲安全”活动,活动时间为开学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要根据实际精心制定活动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参加活动,提出要求,组织辅导员授课或邀请专家、法治副校长、特聘安全副校长进行专题辅导授课。授课可采用现场会等方式进行,采取播放视频、图文展示等形式,加强师德师风警示教育与安全教育工作培训,让教职员工受到更形象、更直观的教育,切实增强“开学第一课”活动的学习教育效果,活动要覆盖学校全体人员,对未及时参加的人员要组织补课,未落实学习内容且负有重大安全管理职责的教职员工不得复工上岗。

  四、及时督导检查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要把“开学第一课讲安全”活动作为春季开学的一项重要工作安排好,学生工作部、保卫部等部门将认真落实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开学第一课讲安全”活动的督导、检查。各二级学院要提高认识、细化具体措施,确保100%落实到位,相关工作纳入部门年度平安建设考评。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于2023年2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保卫部。

  学生工作部   保卫部    

  2023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