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薛晴予等同学退学处理的通报
来源:学生工作处 时间:2021-11-05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三十条及《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七章第三十一条规定,决定对薛晴予等26名同学同学作退学处理,现予以通报,名单见附件。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三十条及《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七章第三十一条规定,决定对薛晴予等26名同学同学作退学处理,现予以通报,名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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