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假日期间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保卫处 时间:2019-10-08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2019年国庆节假期即将来临,为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的假期,现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0月1日-10月7日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补上10月4日(星期五)的课,10月12日(星期六)补10月7日(星期一)的课。
      二、注意事项
      1.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放假前,各学院要对学生进行一次法纪教育、安全教育,召开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意外伤害的主题班会,教育学生自觉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引领社会文明风尚;教育学生时时处处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防范电信诈骗,防止误入传销窝点;学生外出时要乘坐有安全保障的车、船等交通工具,严禁乘坐“黑出租”,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注意饮食卫生,严禁酗酒滋事;严禁在校园内非法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易燃易爆物品;任何学生组织和个人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旅游活动,学生个人外出旅游,须先经过父母或监护人同意方可出行。
      2.开展公寓安全检查工作 
      9月30日前对学生公寓做一次全面认真的安全卫生大检查,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坚决杜绝和消除危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安全隐患。放假期间,要设置宿舍临时负责人,要教育留校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热水器、电饭锅、电热杯、电炉、电吹风等违章电器;严禁使用酒精炉;严禁在宿舍自炊;严禁在宿舍点蜡烛及其他使用明火的行为;严禁留宿外来人员;离开宿舍时要及时将充电器等取下,做到人走灯灭,不留隐患。
      3.加强节假日值班工作。
学生线上的的工作人员手机要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知情者要及时向值班人员或或保卫处报告(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8137346);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迅速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及时向职能部门和值班领导报告。
     4.履行请销假手续和报告制度
     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假期期间学生离校学生的登记工作,履行请销假手续,确保与每个学生保持联系,掌握情况;要严格落实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发生意外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向所在学院和有关部门汇报。
      5.学生返校情况统计报告工作
      返校时间:10月7日18:00前。
     各二级学院将学生返校情况汇总后,于10月8日上午11:00前报学工处。要切实做好晚归、未归学生的继续跟踪联系,必要时与家长取得联系,查明原因,及时上报。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辅导员要进一步认真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教育与管理结合起来,扎实做好学生节假日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学生平安度假。同学们要加强自我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谨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学工处
保卫处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