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四次学习活动的通知
来源:未知 时间:2023-04-13
院领导、各部门:
根据学院安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扬斗争精神、应对风险挑战、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组织召开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四次学习活动。
一、学习主题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扬斗争精神、应对风险挑战、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
二、学习时间
4月13日全天自学,4月14日(星期五)上午8:30集中学习。
三、集中学习地点
崇德楼(办公楼)517会议室
四、参会人员
全体院领导
五、学习安排
见下表(若有变动,另行通知),请各支部参照开展学习。
 
学   习  时   间 学习
方式
具体
安排
学习活动内容 主持人
4月13日 自学 全天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扬斗争精神的部分论述
2.《关于开展2023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3.《关于传达学习全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的通知》
 
4月14日
 
 
集中学习
领学
(8:30-8:40)
1.党委委员、副院长廖良林领学:《关于开展2023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2.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姜华斌领学:《关于传达学习全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的通知》。
周忠新
交流发言(8:40-9:00) 与会人员结合学院工作,交流发言。
研讨要点: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扬斗争精神、应对风险挑战、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
总结讲话(9:00-9:20) 党委书记周忠新总结讲话
 
六、相关要求
1.请参会人员提前安排时间,按照指定篇目搞好自学,并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做好学习笔记,联系学院实际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参会党员请佩戴党员徽章。
2.因公请假的提前1天向党委书记请假并报备宣传统战部,联系人:欧阳晓婷,电话:0731-88116468/15274818998(短码:6665)。
3.请相关人员积极做好发言准备。
 
附:2023年第四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参考资料
 
           中共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委员会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