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发布:2012-04-10来源:管理员

  为加强校区管理,维持正常校园秩序,经研究,对校区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1、外来人员进入校区须到门卫值班室登记,经保卫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未经同意擅自进入校区者,学院保卫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在校区内发生意外事故,后果一律由个人承担。

  2、严禁携带宠物进入校区,禁止在校区内遛宠物,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出租车和非本院教职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区;新闻采访车执行任务时,需经保卫处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区内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严禁车辆鸣笛和乱停乱放。

  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保卫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