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侵入他人电脑——造成危害可治安拘留或刑拘
来源:未知 时间:2018-09-22
2009年,宁夏永宁县政府网站受到黑客攻击,首页变成了恐怖分子的照片。经警方调查发现,一位黑客早些年到永宁县政府的网站里“溜达”了一圈后,随手放置了一个后门程序。
不久,永宁县政府网站存在的漏洞被恐怖分子发现,便利用这名黑客先前放置的后门程序,“黑”了永宁县政府的网站。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处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罗涛源表示,目前网上的违法成本低,也是保障网络安全的一个短板。
警察提示:
别人家的计算机,不是你想去溜达就能溜达。
《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