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时间:2023-01-16
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科规通[2023]1号)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该课题的校内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主持有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有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或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被撤销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报,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者原则上不得申报。
     (二)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申报重点资助课题须选择是否服从课题资助类别调剂。课题名称要求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课题申报人按《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 年专项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 1),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拟题申报。不在课题指南研究领域和方向的选题原则上不予推荐。
     (四)避免重复申报。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申请·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
     (五)活页中不得透露申报人的个人姓名及所在部门等信息,申报书及活页内容不得超过6000字,不满足者视作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
        二、申报指标与条件
序号 专项名称 申报指标 申报条件
1 中小学教师发展研究专项 2 申报人须为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校、教师培训机构、高等学校、教育科 研单位的从事教师培养、培训等相关工作的教师、教育科研工作 者和教育管理工作者。
2 国家教育考试研究专项 2 申报人具有相关工作、研究经历或实践管理经验。
3 高校学生就业创业研究专项 3 申报人须具有就业创业工作、研究经历或实践管理经验。
 4 家庭经济困学生资助研究专项 1 申报人须具有学生资助工作、研究经历或实践管理经验。
5 教育财建研究专项 3 申报人须具有财务、审计工作、研究经历或实践管理经验。
6 教育督导研究专项 1 申报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教育督导工作 3 年以上。
7 职业教育研究专项 2 申报人为教育行政部门在职人员、职业院校教职员工、相关教育科研机构 ( 中心) 人员。
 
      三、申报材料
     (一)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23220日17:00前 评审书、活页(要求PDF格式及申报汇总表电子版以“姓名+项目名称”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195491218@qq.com,逾期将不予受理。届时科研处将将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经学术委员会审议后确定名单,并予以校内公示。 
     (二)公示无异后拟推荐项目主持人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服务管理平台”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完成后由科研处进行系统申报审核并报送至专项管理机构 (部门 ) ,项目主持人从系统导出《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稿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交科研处409室。学校科研处将申报材料纸质稿统一报送至专项管理机构(部门)。
      
      
附件1-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填报说明

附件3-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附件4-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活页

附件5-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专项课题汇总表
 
 
                                                   科研处
                                                         2023-1-16